安徽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條件
安徽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條件
第1章 總 則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證書
第1條 為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充分發揮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在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中的引導與示范作用,規范和加強我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和評價工作,依據《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和《安徽省工業企業技術進步條例》,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 為鼓勵和引導企業不斷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確立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投入的主體地位,我省對全省主要產業中技術創新能力較強、創新績效顯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業技術中心予以認定,并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
第三條 省經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和合肥海關負責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工作。省經委牽頭對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進行宏觀指導,并負責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的具體組織工作和評價工作。各部門根據自己的職能支持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與發展,形成共同推進企業自主創新的協調互
動工作機制。
第2章 認 定
第四條 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一般每年組織1次,受理認定申請的截止日期為每年的5月31日。
第五條 申請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ㄒ唬┢髽I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三年以上,且年銷售收入在1億元以上,*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
?。ǘ┢髽I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我省各主要行業(產業)中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ㄈ┢髽I領導層重視技術創新工作,具有較強的市場和創新意識,能為技術中心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
?。ㄋ模┢髽I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品牌,并具有核心競爭力,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全省同行業中處于領*地位。
?。ㄎ澹┢髽I技術中心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擁有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髽I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建立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ㄆ撸┢髽I兩年內未發生下列情況:(1)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2)涉嫌涉稅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3)走私行為。
?。ò耍┢髽I技術中心建立和運行兩年以上。
?。ň牛┢髽I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300萬元,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30人,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第六條 認定程序:
?。ㄒ唬┢髽I依照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條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經委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安徽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見附件1)、《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見附件2)和《政府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優惠政策執行情況調查表》(見附件5)等。
?。ǘ┦薪浳瘯壈l展改革委、科技、財政、稅務、海關等部門對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按照省有關要求,確定推薦企業名單,并聯合行文將推薦企業的申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省經委(材料一式3份),同時抄報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合肥海關。
?。ㄈ┦〗浳蛭蟹蠗l件的中介評估機構,按照《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見附件3)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和初評,并提出評價意見。
?。ㄋ模┮罁踉u結果,省經委牽頭商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合肥海關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擇優進行綜合評審。
?。ㄎ澹┦〗浳瘯“l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合肥海關,依據國家產業和技術創新政策、初評結果、專家評審意見等進行綜合審查后,擇優確定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名單。
第七條 省經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合肥海關對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聯合發文予以公布、授牌和頒發證書。
第八條 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結果從省經委受理申請截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之內公布。
第三章 評 價
第九條 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實行動態管理,省經委原則上每兩年組織對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進行1次評價。非評價年度,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只需要報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見附件2)。
第十條 評價程序:
?。ㄒ唬祿杉?。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應于當年4月底前將評價材料報所在市經委。評價材料包括《安徽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見附件4)、《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見附件2)和《政府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優惠政策執行情況調查表》(見附件5)等。
?。ǘ祿鯇?。各市經委對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加蓋公章后于當年5月底前報省經委(評價材料一式1份)。
?。ㄈ祿瞬?、計算與分析。省經委或委托符合條件的中介評估機構對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及相關情況進行核查,并按照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計算、分析,得出評價結果,形成評價報告。核查方式包括函詢、召開核查會和實地核查等。
第十一條 評價結果分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ㄒ唬┰u價得分90分及以上為優良。
?。ǘ┰u價得分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間為合格。
?。ㄈ┰u價得分60分至65分(不含65分)之間為基本合格。
?。ㄋ模┯邢铝星闆r之一的評價為不合格。
1、評價得分低于60分;
2、連續兩次評價為基本合格;
3、逾期一個月不上報評價材料的企業技術中心;
4、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三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低于第五條(九)中規定的*低標準。
第十二條 省經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合肥海關對評價結果和評價報告進行審核確認。由省經委對評價結果予以公布。
第十三條 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結果從上報評價材料截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公布。
第四章 調整與撤銷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銷其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
?。ㄒ唬┰u價不合格;
?。ǘ┦≌J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自行要求撤銷其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ㄈ┦≌J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被依法終止;
?。ㄋ模┯捎诩夹g原因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
?。ㄎ澹┯型刀?、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的企業。
第十五條 省經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合肥海關對調整與撤銷的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以聯合發文予以公布。
第五章 管理與政策
第十六條 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和評價材料內容和數據應真實可行。經核實如提供了虛假材料,申請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兩年內不得再申請省認定。
第十七條 因第十四條原因被撤銷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的,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省認定。
第十八條 對于評價得分65分(不含65分)至60分的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警告,并由省經委負責督促整改。
第十九條 稅務部門對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和申請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是否存在涉稅違法行為,以及企業應享受的技術開發費稅前列支并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核查。
第2十條 合肥海關對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和申請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是否存在走私行為,以及企業從事科技活動進口科研用品應享受的稅收優惠落實情況進行核查。
第2十一條 對評價結果為優良的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表彰,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先推薦申請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第2十二條 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發生更名、重組等重大調整的,應在辦理相關手續后30個工作日內由所在市經委將有關情況報省經委,同時抄報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合肥海關。
第2十三條 省經委以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為主體,積*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根據國家產業發展政策,鼓勵企業加強產學研聯合開展行業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的研發,不定期開展專業培訓和經驗交流等活動,促進企業加大技術中心建設力度,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
第2十四條 省經委通過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省發展改革委通過高技術產業化項目計劃,省科技廳通過科技專項計劃,對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資金支持,以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加強自主創新,促進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和發展。
第六章 附 則
第2十五條 各市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參考本辦法,制定相應政策,開展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和評價工作,并對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給予相應支持。
第2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03年發布的《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與評價辦法》(皖經貿技術〔2003〕231號)同時廢止。
第2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經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合肥海關負責解釋。
附件1:安徽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說明】
安徽臥濤科技項目申報中心(www.dumpstree.com)專業的事專業的人來做,不僅節約了企業的時間和精力更將大大提高企業申報成功率。安徽臥濤科技項目代理具有多年的科技項目申報成功經驗,我們的項目工程師、財務工程師將與企業建立一對一的輔導機構,幫助企業成功申報科技項目。
歡迎咨詢合作!